2011年10月10日00:46 来源:新快报
邹啸鸣
正在进行环评公示的、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广州冶炼厂经济适用房及相关配套公建项目,再次将广州的“单位自建保障房”推向舆论风口浪尖。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昨天发文追问:《冶炼厂自建经适房住房保障办承诺哪里去了》?
参事王则楚的追问很有道理,如果各单位都打着“公租房”的旗号建“经适房”,那么,受益的只是有单位的“体制内”的居民,而体制内的受益者,可能未必符合政府公租房保障的标准,也未必符合经适房的保障标准。有的受益家庭可能已经拥有当年的房改房,后来又买了商品房,现在还能买上打着“公租房”的旗号建“经适房”,真是喜上加喜。但是,这对没有“单位”的体制外的广州居民极为不公。
但是,换个角度看,住房保障办也有难言之隐:目前政府开建保障房中,公租房建设比例最大,需求也最多,但从成本回收速度来说,公租房却比经适房要慢很多。保障房建设资金需要80亿元,是去年的近3倍,资金缺口比较大,面对建设土地和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政府或许希望有能力的单位能分担部分筹建压力。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并不是印钞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因此,政府的选择只能是“放松约束条件”,没有钱给就给政策,让有钱有地的单位自建保障房;让没钱有地的与没地有钱的单位“合作建房”;让单位可“抱团”买地建公租房;让公租房悄然变成了经适房。
有人警觉地问:这是不是住房制度向计划经济体制的回归?我同意这种质疑。经济学家对计划经济的“公平”有句名言:计划经济的确天天将“公平”挂在嘴边,但是,它所能保证的,只是一部分人比另一部分人“更公平”。比如,计划经济时代,能享受“分房”待遇的,仅仅是体制内的“单位”和“国企”,体制外的人,只能想方设法往体制内钻。钻不进去的人,还得自我安慰:命苦不要怪政府。
不要以为计划经济就真的能保障“公平”,不要以为所谓的“经适房”和“公租房”就像看起来那么美。无论是“经适房”还是“公租房”,都是比商品房更为稀缺的资源,而它又不被认为应该用“价格”来配置,就只能用“资格”来配置。而掌握分配资格的权利,就一定会被用来寻租,这是早就被经济学所证明了的。
在我看来,用“经适房”和“公租房”来解决房价高涨的难题,属于看对了病,开错了药方。我也认为当前的房价已经严重偏高。但是,导致我国城镇住房价格迅速飙升的原因,是土地市场被地方政府“双边垄断”造成的。而地方政府之所以热衷于这种“双边垄断”,是因为中央地方财税划分不合理导致的。
如果中央政府不下决心解决这两个真问题,仅仅是逼迫地方政府扮演不食烟火的雷锋,那就意味着地方政府建设所谓的“保障房”的激励机制并没有建立起来,那么,地方政府就一定会“不给钱就给政策”,放任体制内的“单位”向住房计划体制回归,最终,也许中央要求的“公租房”和“经适房”已经建起千万间,但是,这跟飘荡在私有中小企业中的大量的就业“寒士”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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